Why explicit self has to stay
Bruce Eckel的一篇日志建议把self从方法的参数列表中移除,并把它作为一个关键字使用。 http://www.artima.com/weblogs/viewpost.jsp?thread=239003
Guido的这篇日志说明了self作为参数是必不可少的。 http://neopythonic.blogspot.com/2008/10/why-explicit-self-has-to-stay.html
第一个原因是保证foo.meth(arg)和C.meth(foo, arg)这两种方法调用的等价(foo是C的一个实例),关于后者可以参见Python Reference Manual 3.4.2.3。这个原因理论上的意义比较大。
第二个原因在于通过self参数我们可以动态修改一个类的行为:
# Define an empty class:
class C:
pass
# Define a global function:
def meth(myself, arg):
myself.val = arg
return myself.val
# Poke the method into the class:
C.meth = meth
这样类C就新增了一个meth方法,并且所有C的实例都可以通过c.meth(newval)调用这个方法。
前面两个原因或许都可以通过一些workaround使得不使用self参数时实现同样的效果,但是在存在decorator的代码中Bruce的方法存在致命的缺陷。(关于decorator的介绍可以参见http://www.python.org/dev/peps/pep-0318/)
根据修饰对象,decorator分两种,类方法和静态方法。两者在语法上没有什么区别,但前者需要self参数,后者不需要。而Python在实现上也没有对这两种方法加以区分。Bruce日志评论中有一些试图解决decorator问题的方法,但这些方法都需要修改大量底层的实现。
最后提到了另一种语法糖实现,新增一个名为classmethod的decorator,为每个方法加上一个self参数,当然这种实现也没必要把self作为关键字使用了。不过我觉得这么做还不如每次写类方法时手工加个self =_=